省委城市工作会议聚焦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和内涵式发展主线,明确了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的实践路径,为做好新时代城市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一、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把握城市发展新方位。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强调要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这与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一脉相承,也契合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是湖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引。公积金工作作为推进城市建设的重要环节,既是城市宜居属性的重要支撑,也是激活住房消费、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深刻认识到,必须将公积金工作融入城市发展大局,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和内涵式发展主线”,正确处理“顶层设计与因城施策、盘活存量与优化增量、投资于人与投资于物”等关系,将会议精神转化为推动城市更新,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推进“好房子”建设的不竭动力。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全委办”示范店
二、践行初心使命担当,贡献城市建设新力量。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中央、省委城市工作要求贯穿公积金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城市宜居宜业的“稳定器”作用,为推进城市内涵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优化政策供给。出台“优十条”“支持危旧改十条”系列政策,推行公积金“既提又贷”、支持租购并举,取消租房提取频次限制。全年向房地产市场投放住房公积金27.87亿元、同比增长14.22%,支持缴存人购房55.38万㎡、同比增长17.73%;聚焦“好房子”建设。积极助力城市更新,提高高品质住宅贷款额度,发放1.13亿元公积金贷款助力259套高品质住宅销售。精准摸排779户危旧改家庭公积金使用需求,帮助463户家庭完成适老化改造与加装电梯。改革创新纵深推进。深化“全委办”改革,打造住房公积金市、县、乡(镇)三级服务体系,服务群众2.8万人次、归集资金5.82亿元、提取3.01亿元、发放贷款1.83亿元。推进“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和贷款“不见面审批”改革试点,建成并上线运行公积金贷款办理线上平台,有效解决群众办理跨地域业务“往返跑”痛点,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人民广场宣传政策
三、锚定目标精准发力,谋划服务发展新举措。以中央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打破住房公积金受限于传统的购房、建房消费场景,以系统化思维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一是构建住房全生命周期支持体系。围绕住房“购、建、改、修”全流程,打造覆盖房屋产权存续期的公积金服务闭环。探索将使用场景延伸至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房契税,形成“从交付到维护”的全周期资金支持机制。二是深化“投资于人”的理念。着力构建“生老病养”全链条支持体系,建立低收入困难家庭提取机制,探索公积金服务民生领域,实现“住房保障”向“人力资本投资”的延伸。实施人才赋能计划,强化引进人才、创新创业群体及公共服务人员支持政策,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激励机制,为城市发展储备人才动能。三是取消政策隐形限制。聚焦政策执行中的痛点堵点,通过放宽购房时限、优化还款方式、扩大代际互助使用范围,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责编:摄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