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小区强制“刷脸”引居民不满,社区律师介入调解,物业同意保留刷门禁卡
2025-06-11 20:09:00 来源:极目新闻

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任建红

小区物业突然宣布,小区居民进出小区的方式改为“刷脸”。居民王爹爹(化姓)担心个人信息泄露拒绝这种方式,遂与小区物业闹起了矛盾。在社区律师的帮助下,物业终于同意保留刷门禁卡进出小区的方式。近日,新闻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该案的社区律师。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桥桥是武汉市江汉区最早进驻社区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之一。2024年7月的一个晚上,他接到了老街坊王爹爹的求助电话。原来,王爹爹与所居住的小区物业闹起了矛盾。

早在2023年3月,王爹爹所居住的某小区物业以小区内告示形式公示涉及卡片识别的小区门禁和使用说明。作为小区业主的王爹爹及家人向小区物业办理了以卡片识别方式的门禁卡,留存了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支付卡费20元。

“这张门禁卡一直是我和我的家人在使用。”王爹爹说。令他没想到的是,2024年5月,物业将进入小区方式从门禁卡识别调整为人脸识别,并于2024年6月10日停用门禁卡识别闸机。

事后,王桥桥律师了解到,2024年5月7日和5月11日,小区物业曾先后向包括王爹爹在内的小区业主发送两条短信,告知门禁卡系统已升级,若不激活人脸识别系统,将无法正常进入小区。

随即,王爹爹与小区物业交涉。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原门禁卡识别方式已无法使用,未注册人脸识别系统的人员将无法进入小区。

“人脸识别信息属于高度敏感的个人隐私,物业的这种方式,我肯定不能接受。”王爹爹要求小区物业保留门禁卡识别方式,双方协商未果。

“我实在不知道如何与物业打交道了。”无奈之下,王爹爹向王桥桥律师求助。在社区工作人员及社区律师的组织下,律师和王爹爹到小区物业进行调解。

在调解中,王桥桥律师表示,在知悉小区物业采取门禁卡识别方式的门禁卡告示内容的情况下,自主作出办理门禁卡的决定并提供相关个人信息,该告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但是,小区物业通过两条短信向王爹爹告知可以激活或注册人脸识别,系向王爹爹发出新的要约,王爹爹未予同意,故短信通知未成为双方之间的合同内容。

王桥桥律师认为,小区物业要求王爹爹及家人激活人脸识别,超出事前收集目的,且存在侵害王爹爹及家人面部特征信息之人格利益的可能与危险。鉴于小区物业通过短信息明确表示单方变更进入小区的方式,停止使用门禁卡识别闸机,致使原约定的门禁卡识别进入小区的服务方式无法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七十八条、第九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小区物业一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其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王桥桥律师建议应当保留门禁卡识别进入小区的方式。

同时,小区物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之规定处理个人信息。首先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否则就涉嫌违法。

该纠纷在社区律师的普法调解下,最终小区物业同意保留门禁卡识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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