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 邱睦
“我一定吸取这次的教训。”10月2日,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的宣告室内,25岁的胡军(化名)《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解除社区矫正宣告现场(新闻记者邱睦 摄)
2023年,胡军曾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据法院判决显示,胡军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分别累计转出价值较大的款项。
2023年4月3日,硚口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为胡军办理入矫手续,开始进行社区矫正。
“在社区矫正期间,胡军表现良好。”硚口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工作人员万晓谦介绍,按照相关要求,社矫对象在入矫后的两个月内,实行严格管理。社矫对象必须每周到管辖司法所报到一次,并且每天在指定的小程序上进行打卡。
“我们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有关规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对社矫对象手机进行定位。”万晓谦说。这种平台每隔两个小时向后台系统发送社矫对象的位置信息。
针对每位社矫人员的不同情况,司法所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定期开展心理辅导,帮助社矫人员疏导负面情绪,重塑健康心态。面对部分社矫人员因法律意识淡薄而误入歧途的情况,司法所结合实际案例讲解法律条款,引导他们深刻认识自身错误,增强法治观念。
由于胡军在严格管理期内,每月考核均达到要求。两个月之后,司法局依照规定将胡军的管理等级降为普通管理。
解除社区矫正当天,在核实胡军身份之后,司法工作人员对其宣读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这就意味着,社矫对象的缓刑执行期满,依法解除管制,原判刑罚执行完毕。”万晓谦说。
“希望你能够好好地工作和生活。”在举行完宣告仪式之后,司法工作人员将向胡军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册,并开展最后一次的法治教育。最后,司法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胡军目前的工作和生活状况,鼓励他自力更生,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今后,我一定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工作,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胡军说。
据悉,在今年“十一”长假期间,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将为辖区内6名社区矫正对象完成期满解除宣告。其中,最长的社区矫正期限为二年,最短的社区矫正期限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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