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巧解三纷争,侏儒山法庭倾力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5-10-16 20:09:00 来源:极目新闻

新闻通讯员张蕙质

近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侏儒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看似普通实则关联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和“实质性解纷”的工作理念,巧妙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多重矛盾,一举促成三起关联案件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张某与吴某一起合伙做生意,因经营不善,吴某意欲退出,双方协商后签订退股协议,约定张某向吴某支付12万元退伙费。然而,在支付7万元后,张某认为退伙费计算方式存在错误,拒绝支付剩余5万元,并以“重大误解”为由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庭前会议了解到,此案并非独立诉讼,围绕同一份退股协议,双方此前已在十堰某基层法院进行诉讼,该院判决张某应继续履行付款义务。张某不服判决,一方面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另一方面又向蔡甸法院另案起诉。一时间,同一纠纷衍生出三起关联案件,不仅耗费了司法资源,也使当事人陷入讼累。

面对这一情况,侏儒山法庭着眼于矛盾根源,努力寻求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解决方案。承办法官秉持高度负责的态度,多次组织双方沟通,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一方面向张某深入剖析合同的法律效力与契约严肃性,引导其认识尊重约定内容的重要性;另一方面,积极唤起双方昔日合伙情谊,促进换位思考。

最终,当事人的心结逐渐打开,张某认识到自身问题,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吴某亦主动表示愿意让步,张某仅需再支付3万元,即可了结全部纠纷。张某也主动撤回了在蔡甸法院的起诉及在十堰中院的上诉,双方并就十堰基层法院判决的执行达成和解。至此,横跨两地、涉及三家法院的三起关联案件,通过侏儒山法庭一次高效而温情的调解,实现了“一揽子”彻底化解。

“小法庭”亦有“大作为”。侏儒山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理念融入审判实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司法智慧,力求从根源上定分止争,减轻群众诉累,促进社会和谐,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基层稳定贡献了积极的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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