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讯员 易家帅
此前就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却不知悔改再次无证醉驾上路。10月22日晚,武汉汉阳交警在夜查中查获该名胆大司机,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62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将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晚8时50分许,汉阳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二中队民警朱新卫、程鑫带队在芳草六街设置检查点,开展酒驾夜查行动。一辆号牌为鄂W736**的小型汽车在行驶至距检查点约80米处时,突然加速“钻”入路边两车之间的空隙,试图靠边停车逃避检查。这一异常举动未能逃过执勤民警的敏锐观察,民警迅速上前将车辆控制。
“请停车熄火,配合进行酒精检测。”民警话音未落,手中的快速酒精筛查仪已亮起红灯并发出警报,屏幕清晰显示“有酒精”。民警随即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并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
驾驶员张某先是谎称“驾驶证掉了”,在民警追问下,才不得不承认其驾驶证此前因醉驾已被依法吊销,目前属于无证状态。
据张某自述,当天中午用餐时曾饮用啤酒,自认为时隔数小时、路途不远,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后经汉阳医院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6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此外,张某在逃避检查过程中不慎擦碰其他车辆,经民警协调,双方已现场协商解决。
张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醉酒驾驶机动车”两项严重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将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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