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讯员 邓爽 张菲娅 贺玉琼
近年来,武汉法院持续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巩固“不敢逃、不能躲、不愿赖”的执行威慑格局。2025年,武汉市两级法院依法对8件案件中10人作出有罪判决,1件案例入选湖北法院打击“拒执犯罪”首批典型案例,打击拒执犯罪的精准性与实效性持续提升。
被执行人施某因多起经济纠纷被诉至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被判令总计履行58万余元给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施某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申报财产状况,且将其工资收入2万余元转移至家人银行账户,用于个人消费。同时,法院查明施某多次出入酒吧等高消费场所,明显违反限制消费令。
鉴于施某隐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拘留期满后,施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法院遂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施某提起公诉。
案件审理期间,施某亲属代为履行23万余元,并与2件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施某对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考虑到其亲属代为履行部分义务,本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综合其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依法判处施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施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的依法裁判,是武汉两级法院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的生动缩影。
向“拒执犯罪”亮剑,武汉法院正以系统治理推动执行质效全面提升——
拓展执行联动网络。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综合治理格局,实现与公安、市场监管、不动产等系统的在线联通,并与网络服务供应商、邮政部门等实现信息共享,极大提升执行工作的精准度与时效性,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藏身。
创新预警告知机制。实施预惩戒机制,对涉嫌拒执但情节较轻的被执行人,通过发出预限消、预纳入失信、预拘留、预罚款等预惩戒通知书进行警示提醒与教育挽救,给予其主动履行义务的“窗口期”。今年以来,武汉两级法院共发出相关通知书2万余份,成功促使1600余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突出行动打击重点。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通过严格规范执行程序,推动执行干警综合运用搜查、审计、罚款等强制措施,强化财产调查深度,加大对拒执犯罪线索的筛查与移送力度。
坚守人民立场,彰显司法力度。武汉法院将不断创新和完善执行工作方法,以更高水平的司法执行工作,为武汉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优化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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