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因房屋漏水引发纠纷,法官倾情调解促言和
2025-11-22 20:09:00 来源:极目新闻

新闻通讯员 苗培

近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李先生家住某小区,近期发现家中客厅及卧室天花板出现大面积水渍,墙皮也开始脱落,严重影响了正常居住。经排查,漏水点位于楼上王先生家中。李先生多次与王先生沟通,希望其尽快维修并赔偿损失,但王先生认为问题不大,未予重视。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不断升级,李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赔偿包括房屋维修损失和误工费等在内的相关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卷,并前往现场实地勘验。考虑到双方系长期邻里,若仅通过判决解决纠纷,可能激化矛盾,不利于后续和谐相处,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打开双方心结,法官决定优先开展调解工作。

“漏水问题持续这么久,墙面损坏严重,王先生却一直不积极配合解决。”调解开始时,李先生情绪激动。王先生则回应:“漏水是管道老化所致,又不是我故意的,而且损失程度和维修方案总得明确吧?”

面对双方的分歧,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做双方工作。法官首先向王先生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其作为侵权方,对因房屋漏水给楼下邻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引导李先生合理表达诉求,换位思考,维护和睦的邻里关系。此外,法官还组织双方共同到现场查看受损情况,邀请专业人员对维修费用进行评估,确保赔偿金额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在法官多次耐心疏导下,王先生认识到自身责任,主动向李先生致歉,并表示愿意承担维修义务并对损失进行赔偿。李先生也同意在赔偿金额上作出适当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王先生一次性赔偿李先生房屋维修等相关费用,并立即对自家漏水点进行修复。李先生当场申请撤诉,双方握手言和。

承办法官表示,房屋所有权人及实际使用人作为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直接管理主体,依法负有对房屋本体及内部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定期维护与及时修缮的义务。该义务不仅关系自身居住安全与房屋使用功能,更直接影响相邻方财产权益与居住环境,是维护邻里关系和谐、防范财产损害纠纷的重要前提。房屋所有人应避免因自身疏忽给他人造成损失。

“邻里相处,难免偶发摩擦。当纠纷发生时,我们倡导双方多一份理解与包容,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积极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切莫因一时冲动让小事变大,最终伤了邻里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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