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司机跳河逃走被捉回!武汉交警曝光2025年度十大典型酒醉驾案例
2025-12-20 11:42:00 来源:极目新闻

新闻通讯员 廖立勋 张尊杰 焦萱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行车的安全底线。2025年武汉交警坚持“全时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营造浓厚的“生命无价、酒后禁驾”氛围。今年以来,全市交警查获酒醉驾违法总量同比下降12.0%,其中醉驾同比下降9.0%。

为警示大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武汉交警曝光2025年度十大典型酒醉驾案例。

一餐酒毁了“饭碗”

2月15日晚7时许,黄陂区汉口北大道上演了一出“偷梁换柱”的戏码。一辆营运车辆驾车行至酒驾检测点附近时,突然靠边停车,与副驾驶座的人员匆忙调换座位。交警迅速上前,刚靠近车辆便闻到浓烈酒气,随即呼叫支援。

“你喝酒了吗?”“没有喝酒。”“来吹气!”面对交警质问,黄某起初支支吾吾,但在酒精测试棒面前不得不承认酒驾事实。经呼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84mg/100ml,已超醉驾标准。并且由于黄某驾驶的车辆属于营运性质,黄某涉嫌醉酒驾驶营运车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黄某面临吊销驾驶证、禁驾10年、终生禁驾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严重处罚。

弃车逃逸当场被抓

2025年3月19日中午,武汉蔡甸交警在文兴路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13时许,一辆号牌为鄂W9***W的小型客车在临近检查点突然停车,一名黑衣男子从驾驶室下车横穿马路后加速逃离。民警反应迅速,不到一分钟便将该男子控制,快筛棒显示其有酒驾嫌疑。据该男子林某交代,中午他与朋友聚餐时喝了两杯白酒,见到前方有交警查酒驾,一时心虚便选择了逃跑。

随后,民警将林某带往汉阳医院醒酒中心进行进一步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7.41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标准。

酒司机跳河逃走被捉回

“酒后驾驶还跳河逃跑,你知道有多危险吗?”

3月27日13时20分许,江夏交警在法泗街菱米村路段设卡盘查,一辆号牌为鄂WA***7面包车在临近卡点时突然停下,驾驶员叶某迅速打开车门,向反方向狂奔50余米后,不顾危险跳入附近河流,试图游向对岸逃避执法。执勤民警见状,立即驾驶警车绕行至对岸拦截。

民警赶到河对岸后,发现岸边油菜地有异常晃动,随即展开搜寻,最终将躲藏在油菜地中的驾驶员叶某控制。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无证酒驾被查面临双重处罚

7月28日上午11时许,武汉青山交警在二环线江岸往青山方向开展查缉布控工作时,卡口系统突然预警:车牌号为鄂A7***0的小型轿车驾驶员涉嫌无证驾驶。民警迅速反应,精准布控将该车成功拦停。

经查,驾驶员肖某因曾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此次属无证驾驶。随后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达61 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最终,民警依法对肖某无证驾驶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双重违法行为处拘留10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就挪个车!”

“交警同志,我就是下来挪车,希望你们能酌情处理。”8月21日21时36分许,武汉江夏交警在阳光中路设卡夜查。其间,民警依法对一辆车牌为鄂AL***T小型轿车拦停检查,驾驶人一下车就急忙解释,称自己就挪个车。

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98mg/100ml,血检结果为103.7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查处结果,张某不断向民警解释,原来,张某在家中喝酒,因车辆停在马路边挡了其他车辆出行,接到电话便下来挪车,没想到在找停车位的途中被交警查获。

无证酒驾还“换座顶包”

9月9日13时41分许,江夏区一辆号牌为鄂WK***1的小型轿车在发现前方有交警执勤后,突然慌不择路驶入附近小区。民警追上前去,发现驾驶员与副驾驶乘客互换座位。面对检查,坐在驾驶位的女子坚称全程由自己开车,身旁的丈夫刘某则在一旁帮腔,矢口否认自己驾车的事实。

“你以为能蒙混过关吗?沿途都有监控,一查一个准。”经民警多次劝诫、告知隐瞒事实的后果后,刘某最终交代了实情:看到前方有交警查车时,他瞬间慌了神,第一时间想到让妻子来“换座顶包”蒙混过关。

随后,民警对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9mg/100ml。经进一步核实,竟发现刘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刘某无证且酒驾的行为面临罚款3000元,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没驾照”竟喝酒壮胆

10月20日20时29分,一辆轿车在整治卡点前突然减速,蔡甸交警李浩东随即上前拦停检查。面对民警,驾驶员赵某试图通过多次“吹歪”快筛棒来蒙混过关。

经查,赵某从未接受过任何正规驾驶培训,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3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标准。

从试图逃避检查到对基本驾驶资格一无所知,赵某的言行充分反映出其交通法律知识的严重匮乏与安全意识的极度缺失。这种将无证驾驶与酒后驾车双重严重违法行为集于一身的“无知无畏”,不仅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公共安全构成的极大威胁。

已经叫了代驾偏偏要开车

11月8日凌晨,武汉汉阳交警在龙阳大道设置检查点。1时许,一辆车牌号为鄂AFG1***的小型客车行驶犹豫、时走时停,驾驶员行为引起民警警觉。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员李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21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将其带往汉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浓度达255mg/100ml,属严重醉酒驾驶行为。“请帮帮忙,千万别通报单位……”李某悔恨交加地陈述,自己上月刚举办婚礼,休完假刚回武汉宴请同事朋友,原本已经叫好代驾,李某见夜深人静,认为“应该不会有事”,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不料刚驶过两个路口,就被交警查获。

男子酒驾现场“编剧本”

10月21日14时30分,蔡甸交警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一辆号牌为鄂AG***1的小型轿车行经卡点。经过检查,该驾驶员呼气检测结果为49mg/100ml,属饮酒驾驶。然而,在民警为其核实身份信息时,这名男子开始上演“变脸”戏码。先是声称自己叫“李凡”,被问及手机号码时支支吾吾,说到籍贯时低声说蔡甸。民警在系统中查询,发现根本查无此人。

直到民警表示要将其带至派出所,他才终于松口承认姓左,非本地人,手机号也不是本人的。原来,他担心酒驾会影响工作,便想出了冒用他人名字的“妙计”。更令人惊讶的是,系统查询显示,左某在2020年7月就因醉驾被交警查处,驾驶证目前仍处于吊销状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因“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的”、“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面临行政拘留8日、罚款3500元、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弃车狂奔百米终落网

“你曾因酒驾被处罚,怎么还敢再次酒后驾车?”

11月21日凌晨3时许,一辆白色面包车沿龙阳大道由北向南行驶,在接近检查点时,驾驶员突然向右变道,将车停放在导流线上,随即开门弃车狂奔。该男子逃出约100米后,被现场布控的警力拦截控制。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员崔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进一步调查发现,崔某曾于2019年因饮酒驾驶被汉阳警方查处,此次已构成“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崔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武汉交警对这些被查处的酒驾醉驾违法人信息进行分析,发现抱有“侥幸心理”是违法者的普遍特征。这些驾驶员为了自己的侥幸心理,要付出最少“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的代价;在被查处的酒司机里,还有部分是再次酒驾和无证驾驶,他们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更为严厉的处罚。

武汉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能够正视酒驾危害,主动摒弃侥幸心理,自觉远离交通违法行为,让每一次出发都能平安抵达。交警也将始终坚守岗位,以辛勤付出守护万家灯火的平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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