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化身“福尔摩斯”,4小时庭审查清漫画纠纷
2025-12-28 18:12:00 来源:极目新闻

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张亚莉

近日,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法官化身法庭上的“福尔摩斯”。用4小时严谨庭审抽丝剥茧,查清一起福尔摩斯主题漫画委托创作纠纷的来龙去脉,在明晰权责后促成双方和解。

原告某文化公司(以下简称文化公司)看中被告某创意公司(以下简称创意公司)的创作实力,口头约定委托其打造福尔摩斯主题漫画。按照约定,文化公司提供剧本,创意公司组织团队绘制。

但是,合作推进的过程中,原告多次调整质量要求,被告虽熬夜赶工、反复修改,最终交付了6本漫画,原告也按约定付了4万元(对应4本作品)。文化公司始终认为成品没达预期,觉得4万元花得“不值”。

随后,文化公司将创意公司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全额退款。被告则满心委屈,辩称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坚决不同意退款。双方各执一词,争议陷入僵局。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启动实体审理程序。在开庭当天,原、被告均提交了证据。因漫画涉及多版修改、细节核对复杂,仅庭审就足足耗时4小时。

“当时我也是始料未及。没想到当事人会提供一大沓厚厚的材料。”据承办法官回忆,庭审中,法官就像“福尔摩斯”一般逐字梳理双方的聊天记录、仔细比对每版漫画样本、逐一核对付款凭证与创作成本清单,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最终法庭查清,被告确实履行了主要义务,投入心血完成创作并多次修改。而争议的核心:因未签署书面合同,双方对著作权归属、质量验收标准、修改上限等关键事项没说清,导致双方对“合格作品”看法不一。

法庭明确,原告没拿到满意作品,诉求有合理性,但被告的创作成本也该考量,单纯判决只会让一方权益受损。

在事实和权责都摆清楚后,法官组织调解,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逐渐解开心里的“疙瘩”。原告认可了被告的付出,被告也理解了原告对质量的期待,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返还部分报酬,纠纷圆满化解。

承办法官提醒,企业在创意合作中,务必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把著作权权属、作品质量的具体验收标准、修改的次数上限、验收流程及责任划分等关键事项一一写清,从源头规避因约定不清引发的不必要争执,帮助企业提升规范交易水平,为文创行业的健康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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