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讯员 周鸿晨 李璐
一副“假号牌”,不仅未能省下停车费,反而让车主面临罚款、记分、拘留的严厉处罚。近日,武汉蔡甸交警在路面整治中查获一起典型案件:一名车主为省小区停车费使用假号牌,结果因匆忙出门忘记“摘牌”,刚上路就被民警当场查获。

1月11日8时4分,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交管大队四中队中队长李武作、副中队长胡阮俊带队在地铁四号线新庙站附近路段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时,一辆棕色小型普通客车驶入卡点时,民警一眼便发现异样:该车前方悬挂绿色新能源号牌,后方却是蓝色普通号牌。
“师傅,你一边挂一个?你这是阴阳牌啊!”见该车驾驶员愣在原地,民警示意其下车接受检查,并再次询问“这牌是真的吗?”刘某见无可抵赖,最终承认前面的新能源号牌是假的。经民警仔细查看,发现这块“鄂ADXXXX1”绿牌上方印有“门禁识别专用”字样,材质粗糙、字体不规范,明显系伪造号牌。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假牌下方竟还藏着该车的真实号牌“鄂A9XXX1”。在民警追问下,刘某交代,他名下有两台车,但是只交了新能源那辆车的小区停车费,为省下这辆车的停车费,他灵机一动想到可以用假牌瞒天过海,专门用于进出小区门禁。结果今天慌着出门办事,假牌忘摘了,刚出门不久就被交警查获了。
“为省小钱犯大错,你这是典型的心存侥幸、因小失大!”民警当场对刘某进行严厉批评,告知其涉牌涉证违法是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任何企图以伪造、套牌等手段逃避监管、谋取私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并结合涉牌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例,向其阐明伪造、变造号牌的严重危害——不仅扰乱交通管理秩序,还可能为肇事逃逸、盗抢车辆等违法犯罪提供便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驾驶员刘某因“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收缴非法牌证、扣留机动车,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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