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李峰
实习生 胡凯悦 李佳煊
近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加工费引发的欠款纠纷。在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多年的欠款终于被讨回。
“我方申请法官回避!”在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现场,被告代理人在举证环节突然提出法官回避申请,庭审气氛骤然紧张。
某钢材公司与某科技公司长期合作,却因后者经营困难,拖欠下巨额加工费。多次催讨无果后,某钢材公司一纸诉状递至法院,不仅要求某科技公司支付欠款,还以其全资股东公司存在财产混同为由,请求判令股东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受理后,双方情绪对立。某钢材公司急需资金维持经营,某科技公司则表示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全额偿还,更对其全资的股东公司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激烈争辩。庭审中,因对举证责任分配的理解存在分歧,某科技公司代理人当庭提出回避申请。
面对突发状况,承办法官不仅当庭就举证责任分配的相关法律依据向某科技公司方作了细致说明,更在休庭期间主动与某科技公司代理人坦诚交流:“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的权利,我们尊重。但解决问题才是根本,这个案子有调解的基础,双方不妨再自行协商一下。”诚恳务实的态度,让某科技公司深刻认识到法官的中立立场与专业素养,主动撤回了回避申请。
重新回到调解中,真正的难点才显现出来。某钢材公司坚持要求某科技公司及其全资股东公司共同负责,某科技公司则不愿牵连股东,希望独立承担。承办法官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关于法人人格否认的规定入手,向某科技公司细致解析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情形,同时引导某钢材公司体谅对方经营困难,适当放宽付款期限。深夜的法庭灯火通明,几轮协商后,双方终于在还款方案与发票开具等细节上达成一致,握手言和,股东公司则自愿加入债务履行。
案件虽已调解结案,法官的牵挂却未停止。付款期限临近前,法官特意提醒某科技公司如约履行。法官在收到某科技公司付款成功的截图后不久,又收到某钢材公司发来的感谢短信。
“从申请回避到自愿履行,法官的心态一定要稳。”承办法官表示,在处理此类涉企纠纷时,既要依法明晰各方责任,也要积极促成调解,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争取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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