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买房签合同却无力履约,法官提醒:此举也得负法律责任
2026-02-11 17:33:00 来源:极目新闻

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田恬

手机上随手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无力支付房款又面临高额违约金,该如何化解僵局?近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让矛盾得以圆满解决。

2025年6月,朱某、夏某(均为化姓)夫妇与黄某(化姓)签订《武汉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黄某以29万元的价格购买朱某、夏某夫妇二人名下房屋。然而合同签订后,黄某并未按约定支付房款,经朱某、夏某多次催告无果后,遂诉至法院,要求黄某支付违约金及律师费。

年过六旬的黄某接到法院涉诉通知后情绪十分激动,他致电法院表示,自己当初是一时冲动在手机上签的合同,并未仔细查看条款内容,之后又贷款购买了另一套房屋,目前资金压力大,根本无力承担原告诉求的违约金。

“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金额不大,且黄某年纪较大、确有实际困难,决定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说。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黄某释明法律规定,明确签订合同后即应依约履行,违约需承担相应责任;另一方面也积极与朱某、夏某沟通,从妥善解决矛盾、减轻双方诉累的角度出发,促进双方就违约金数额进行协商,以实现纠纷的实质性解决。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解除涉案房屋买卖合同,黄某分期向朱某、夏某支付违约金,朱某、夏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调解协议签署后,法院依法制作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办法官提醒,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务必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尤其是价款支付、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同时审慎评估自身履约能力。

“一旦签字确认,就应秉持诚信原则积极履行合同义务,若因故难以履约,应主动与对方沟通协商,寻求合情合法的解决办法,切勿消极应对或失联。否则不仅可能面临诉讼风险,还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诚信履约,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身信誉的守护。”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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