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讯员 邓洲 杜业婧
2月6日,离春节还有十余天,江城武汉年味渐浓,红灯笼高悬枝头,家家户户正忙着扫尘备年货。这一天,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踏着寒风,来到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杨某某家中,送去一笔带着暖意的司法救助金。

“杨大爷,我们来看您啦!”检察官李凤玲的一声招呼,打破了这间逼仄出租屋的安静。杨某某缓缓抬头,看到来人一行身上熟悉的“检察蓝”,原本平静的脸上顿时漾开笑容,说道:“真没想到,快过年了,你们还专门跑一趟!”他连连道谢,将检察官迎进门。
这是一间与人合租的小屋,月租仅百余元,墙面斑驳,陈设简陋——一张旧床、一方小桌、几件简单家具。桌上摆着几盒药品,屋子虽朴素,却收拾得干净整洁。李凤玲轻拍老人的肩,笑着送上新春祝福。那一刻,屋外寒风凛冽,屋内却暖意流淌。
说起那场无妄之灾,六十多岁的杨某某声音低沉,眼神仍有余悸。“那天凌晨,我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就被打了……”他指着腰间,“倒在地上爬不起来,拼命喊‘救命’,那人还不肯停手。”老人的叙述让在场人心中一阵酸涩。原本靠建筑瓦工手艺维持生计的他,如今身体大不如前,腰伤未愈,又添高血压,常年离不开药。丧失重体力劳动能力后,他的日常开销与药费全靠女儿接济,家中还有患病的儿子需要照料,本就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
转机出现在洪山区综治中心。驻点的检察人员闵晖在排查中发现杨某某的困境,立即启动线索上报。检察机关迅速调查核实:打人者容某有多次前科,2025年6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同时被判赔偿杨某某两万余元,却仅支付五千余元后便再无履行能力。
“不能让受害者在受伤害后还要独自面对生活的寒冬。”洪山区检察院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一方面主动联系杨某某在外地的女儿,详细告知申请流程;另一方面依托综治中心“一站式”矛盾化解机制,与区委政法委快速对接,整合救助资源,开启联合救助绿色通道。赶在春节前,1.8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老人手中。
杨某某颤抖着手接过救助金,眼眶泛红,声音哽咽。那一刻,他的脸上不再是愁容,而是被惦记、被守护的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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