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被执行人变成申请执行人,当事人给法院送来锦旗
2026-03-20 16:15:00 来源:极目新闻

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郝丽萍

“现在我终于明白法院执行工作的难处啦!”64岁的黄燕紧紧握着执行员的手激动说道,言语中带着一丝歉意。

近日,刚拿到执行案款的黄女士,将一面绣着“尽职尽责关爱百姓,无微不至体察民情”的锦旗送到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十年前,我因为不懂法、不守法,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如今作为申请执行人的黄燕,也曾是一名被执行人。

时间回到2010年9月,黄燕与房东刘琦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将刘琦所有的一栋三层楼房整栋租给黄燕,租期5年。但在合同履行期间,黄燕存在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行为,相关举动被房东刘琦发现。房屋租赁到期后,刘琦要求收回房屋,却遭到黄燕的拒绝。

2016年8月,黄燕与房东刘琦的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蔡甸法院依法判决黄燕将租赁的三层楼房腾退给刘琦并恢复原状。

但判决生效后,黄燕心存侥幸,认为“拖着就能了事”,对生效判决书置若罔闻,不仅拒不从出租屋内迁出,甚至还采用耍赖的方式阻碍执行。2018年5月,蔡甸法院以黄燕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时光流转,命运的角色悄然反转。

2025年1月,同村村民吴敏因与黄燕的物权纠纷诉至蔡甸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吴敏赔偿黄燕相应经济损失,然而判决生效后,吴敏并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

这一次,黄燕的身份发生了转变,从当年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变成了急切盼望自身合法权益得以兑现的申请执行人。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黄燕情绪格外激动,多次来到法院催促案件进展。“这笔钱对我很重要,我怕又像当年一样……”在执行法官的追问下,黄燕道出了心中顾虑: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同当年自己所抗拒的那样,迟迟无法兑现。

“执行立案后,我们迅速展开调查。”执行员说。

“为了帮我拿回赔偿的钱,法官每周至少去一次(被执行人)家里。”黄燕回忆道。

执行员通过与当地村委会沟通核实,了解到被执行人吴敏常年在家务农,育有一子一女,日常仅靠农村补贴维持基本生活,名下也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

执行员当即决定转换执行思路,主动联系上吴敏在外务工的子女,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耐心沟通:“老人家的困难我们理解,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这笔钱对申请执行人同样重要,希望你们能将心比心,和我们一起想办法解决问题。”

执行干警多次与吴敏子女沟通交流,终于打动了对方,“我愿意替妈妈还债。”吴敏的女儿说。

“我真的没有想到法院会不计前嫌地帮我拿回欠款。”黄燕激动地说。

2026年2月底,吴敏的女儿将执行款全额汇入法院账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黄燕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赔偿款。

(本文中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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