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为灯塔!刑侦一线师徒的双向奔赴
2026-03-20 20:48:00 来源:极目新闻

新闻记者 王佳文

通讯员 谢威

在武汉经开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办公室的灯光常常亮到深夜。师徒民警刘泽和王若冰配合愈发默契:参警15年的师傅刘泽会在徒弟忽略关键证据时“点穴式”发问,徒弟王若冰则用年轻人的敏锐挖出深藏线索。

从调取财产证据锁定诈骗主观意图,到反向识破接触性诈骗追回损失,他们用一次次并肩作战证明:最好的师徒关系,互为灯塔,彼此照亮。

师傅引路:直抵案件本质

2025年4月的一起诈骗案让王若冰记忆犹新。受害人王先生报案称,被某嫌疑人骗走了数万元。初查时,王若冰调取了转账、聊天记录,觉得事实已基本调查清楚。

“调取嫌疑人个人财产情况和法院判决记录了吗?”师傅刘泽突然发问。

王若冰一愣:“有必要吗?诈骗事实在现有证据下已经很清楚了。”

刘泽耐心解释:“诈骗罪的核心是‘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他身背多起诉讼、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正好证明他根本没有履约能力吗?”

王若冰立即补充调取证据,结果显示:嫌疑人早已是多家法院的被执行人,无可执行财产。这一证据成为检察院认定其“非法占有目的”的关键支撑,案件顺利移送起诉。“师傅让我明白,证据不仅要收集,更要构建逻辑闭环。”王若冰感慨。

对于法律条文,刘泽从不教条主义:“别以为有合同就是合同诈骗,没合同就是普通诈骗,关键看签订合同的目的。”

2025年年底,有一名诈骗嫌疑人涉及多名被害人案件,行为既有普通借贷式诈骗,又有签订合同的所谓“合同诈骗”。王若冰起初困惑:“签了合同,应该算合同诈骗吧?”

刘泽带着他逐一梳理:“你看这一笔,他签租车合同时压根没打算付租金,转手就把车抵押换钱。所以签合同只是手段,骗钱才是目的,不能习惯性地把这当作合同诈骗。在经营活动中虚构事实签合同,才涉及合同诈骗。我们要在证据挖掘中鉴别罪名,而不是先入为主贴标签。”

师徒俩加班加点,把每一起事实剥离清楚,最终确定了精准的侦查方向。王若冰说:“那段时间,师傅教会我的,不是背法律条文,而是透过条文看本质,在复杂的事件中找到关键点。”

徒弟反哺:跳出经验主义的“盲区”

在刘泽眼中,徒弟的“钻劲”常带来惊喜。

不久前,一名母亲拉着哭啼的女儿报案称,女儿在网上认识“富二代”,谈了半年“恋爱”,对方以生病、周转为由借走三四十万。按往常的经验,这非常像“杀猪盘”电诈。做笔录时,王若冰没有机械地走常规流程。他发现女子虽情绪崩溃,却坚称对方真爱。他一边安抚一边深挖细节:“见过面吗?在哪个医院看病?有缴费记录吗?”

这一问,问出了关键:两人有线下接触,嫌疑人还编造了具体住院细节。这不是单纯网络诈骗,而是一起“接触性诈骗”。顺着线索,他们成功跨省抓捕,并为受害人追回部分损失。

“那天笔录做了十几页,若冰一直耐心陪着。”刘泽回忆,“如果按经验做完笔录就转出去,就不能挖得这么深。年轻人身上那股‘不放过’的劲,值得我这个‘老刑侦’学习。”

如今,这对师徒配合愈发默契。从收集证据到追赃挽损,刘泽“把一件事彻头彻尾解决掉”的理念深深影响了王若冰。“办案不是把嫌疑人抓到就完了,群众的钱追不回来,案子就不算办完。”在他的带动下,王若冰每次接到民生小案,都同步思考止损方案:冻结账户、联系退赔、宣讲政策。而王若冰也用年轻人的敏锐带来新方法,如在询问时更注重情绪疏导、梳理数据善用分析工具等。

从派出所到刑侦,再到如今专攻民生小案的岗位,职责在变,但师徒“护平安”的初心未改。刘泽说:“若冰有冲劲,看到能深挖的线索比谁都兴奋。我们既是师徒,也是战友,互相托底。”王若冰说:“师傅教我的不仅是办案,更是内心的细致。跟着他,我学会了把一个案子、把一件事彻头彻尾做好。”

经过一年的努力,师徒携手共抓获盗窃类犯罪嫌疑人70余人,诈骗类犯罪嫌疑人20余人,为群众挽回损失200余万元,共收到群众赠送的13面锦旗,有一名被害人还送来自创诗歌的匾牌。

他们是师徒,更是彼此最信任的搭档。他们在一次次并肩中互相点燃,用细致守护正义,用初心照亮彼此,也照亮万家灯火的平安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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