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千里的“电话长跑”,武汉青山区法院法官用数十次沟通“跑”出案结事了
2026-03-26 20:09:00 来源:极目新闻

新闻通讯员 汪诗雨 刘露

近日,武汉市青山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跨省建筑材料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面对双方远隔两地、账目繁杂且争议较大的复杂情况,承办法官创新运用“线上庭审+电话调解”模式,以数十次耐心沟通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

2025年10月10日,某建筑材料租赁公司以租赁合同纠纷为由,将刘某诉至青山区法院。某建筑材料租赁公司称,刘某曾以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义,向其租赁钢管、扣件等建筑材料用于相关项目建设。但刘某长期拖欠租金,双方始终未就租赁费用完成最终结算,遂某建筑材料租赁公司结合自身单方面核算租赁时长、物资使用数量、损耗情况,并依据双方租赁合同中的违约条款,请求法院判令刘某支付其拖欠的费用以及违约金共计127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双方不仅分处两地,且对租金计算标准、租赁物资数量等核心事实分歧严重,账目核对复杂。

为切实化解矛盾、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承办法官果断采用线上开庭方式。庭审中,双方就租赁物租金标准与数量的争议各执一词。面对僵局,承办法官并未止步于庭审,而是将调解工作延伸至庭后,开启了一场跨越距离的“电话长跑”。

数十通电话,数十次沟通。承办法官逐笔核对繁杂账目,反复梳理争议焦点,在数字的“针脚”间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

因某建筑材料租赁公司单方面核算的租赁时长、物资数量与实际情况存在部分偏差。因此,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双方再次核对账目,某建筑材料租赁公司考虑到案件实际账目争议以及刘某的实际履行能力,主动表示愿意放弃违约金及部分租金诉求。刘某也认可自身拖欠租金的事实,承诺将积极履行付款义务,最终双方就租赁费用总额及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约定由刘某分期偿还欠款60万元,该案就此顺利化解。

该案是青山区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面对跨地域、争议大、证据繁的“骨头案”,法官并未止步于程序性结案,而是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将“法理情”有机融合,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真正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与实质性解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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