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讯员 李梓杰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梁某的工程款,法院调查发现该公司有一笔500余万元工程款,沉睡在某房地产公司的共管账户里。近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灵活执行,依法扣划该笔资金,直接清偿了梁某被拖欠多年的债务,企业也得以卸下包袱继续经营。
2025年,梁某与该公司因工程款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500余万元。但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一直未主动履行。2026年3月,梁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院发现,该公司近年收回的某小区销售尾款均存放在与监管部门设立的共管账户内,公司无法自行支配。如果按常规方式等待或简单冻结账户,债务利息会不断累积,企业可能陷入更严重的经营危机,申请人的款项也难以到手。
承办人谢敏调查后确认,争议焦点在于生效判决所涉工程是否属于共管账户“专款专用”的范围。监管部门因为没有明确的认定依据,不敢擅自放行。为此,法院调取了银行流水,走访了监管部门,核实账户内资金实际归被执行人所有,且相关小区工程已经完工交付。随后,法院组织多方会谈,向监管部门说明生效判决的法律效力。各方最终认可这笔工程款属于共管账户所涉项目的合理支出,由法院依法扣划相应款项,直接清偿本案债务。
4月9日,该案件执结。梁某收到了被拖欠的工程款,企业也得以摆脱债务、继续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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