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帮办|骑电动车摔骨折赔偿未谈妥,光谷市政:当事人未按规定靠右行驶
2026-04-28 11:42:00 来源:极目新闻

新闻记者 刘闪

骑电动车遇到坑洼处,男子紧急刹车连人带车倒地,右手疼痛难忍,就医诊断右桡骨头骨折。手术后,其与光谷市政工程公司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公司认为万先生未按规定在机动车道靠右行驶。

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摔骨折

万先生介绍,2月28日晚上9时,武汉下着雨,他和老婆吃完饭,骑电动车回家路上,骑行至东湖高新区楚平路路口时,路边没有非机动车道,只能沿着机动车道骑行,突然发现前面井盖旁有一处洼坑,旁边没有提醒和围挡警示,出于本能,万先生紧急刹车避让,导致连人带车一起摔了出去。起身之后,他发现右手可以举起来,但无法翻转,疼痛难忍。

当事人供图

意识到问题有点严重,当晚9时38分,他乘车前去武汉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急诊检查,经诊断为右桡骨头骨折,医生建议手术治疗。万先生决定先用支具外固定保守治疗。3月2日,万先生在武汉城市留言板投诉了此事,称“骑电动车经过洪山区楚平路,路面井盖有坑,当天在下雨,我手摔骨折了,至少要休息一个月,要求相关部门承担我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请尽快处理。”

3月4日,武汉市城管执法委回复表示,经查,区城管局已组织相关市政单位对破损点位进行维修,现已维修完成,关于赔偿问题,待提供相关必要的佐证资料后,区城管局跟进协调相关单位对接处理赔付事宜。得到这样的回复,万先生比较满意。

3月6日,复查后,医生再次建议他手术治疗。3月7日,万先生又去了同济医院光谷院区骨科问诊,得到了同样的手术建议。万先生最终选择武汉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进行手术,3月8日入院,3月10日手术,3月17日出院,通过医保和自费一共支付了1.5万元。

市政公司认为车主未按规定行驶

出院后,万先生与光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协商,并且按照要求提供了误工费、营养费、医疗费等材料,先后进行过两次协商,在1.5万元医药费之外,他的赔偿诉求也从4万元降至2.5万元,最终该公司给出的方案是在支付1.5万元医疗费自费的部分外,另外赔偿其0.5万元。

万先生告诉记者,他报警后,交警认为这不是交通事故,所以无法认定责任划分,他知道自己骑电动车未戴头盔、骑电动车载人,存在问题,也愿意承担一定的责任,所以在第二次协商后同意降低赔偿金额到2.5万元,但光谷市政最终只赔偿5000元。

对此,光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显示,事发后,万先生投诉同时报警,认为其是为躲避路面的一处破损才摔倒,故要求公司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目在内的其人身及精神损失,合计55464.1元。公司收到投诉后,于3月3日下午5时30分与万先生取得联系,了解其反映的情况,请其提供包括交管部门责任认定书在内的相关资料,并安排人员赴现场查看。万先生表示待准备好后再提交。

当事人供图

4月3日上午10时,光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人员与万先生共同前往洪山区事故处理中心查看事件发生时的监控。监控显示:2月28日晚9时许,万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在楚平路双车道中央的位置骑行,发生摔倒事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规定,非机动车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4月16日,万先生提供了个人医疗资料,其中医保外自费部分约4500元。在万某尚未出示交管部门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公司秉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损失的态度,表示愿意协商沟通解决方案,并给予一定补偿。万先生认为补偿金额与自身预期差距较大,并未接受。万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协商中承认有责任,事后也降低了预期赔偿金额,而且马路上面的洼坑是真实存在的,且没有警示牌,如果路上没坑,自己也不会摔伤,公司提出的赔偿金额没有诚意,他难以接受。

为妥善化解争议,公司联系万先生,双方于4月21日在各自律师陪同下进行第二次协商。万先生称交警部门未向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因双方对补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公司建议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诉求。事发以来,公司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在责任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寻求化解方案。后续,公司将继续推动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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