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讯员 喻妍
“我真不该心存侥幸……”4月29日上午,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交管大队的办公室里,驾驶员肖某低着头,在检讨书上写下一行行后悔。就在1个小时前,她还开着车在欢乐大道九女墩附近逆行,把对向车道的司机们吓出一身冷汗。
当天上午10时许,交管大队指挥室的电脑屏幕上,弹出一条网友视频举报:一辆小车在欢乐大道九女墩附近路段逆向行驶,车头迎着车流,看着就危险。举报人还附上了行车记录仪画面,时间、地点、车牌清清楚楚。

指挥室民警一秒没耽误,直接把线索转给一中队中队长杨帆。杨帆拉上值班民警郭建波,立刻动手核查。调监控、对车牌、查轨迹……一套操作下来,不到1个小时,车辆逆行的违法事实就坐实了。
11时许,驾驶员肖某接到民警电话时,声音明显慌了。她很快赶到中队接受处理。

肖某交代,当天早上8点半左右,她开车经过欢乐大道九女墩附近,碰上大堵车。前面车一动不动,她想起家里有急事要处理,心里一急,方向盘一打,就拐进对向车道冲了出去。“当时就想快点走,根本没多想……”她越说声音越小。
民警问她知不知道逆行有多危险,她眼圈红了:“我知道错了。那段路本来就堵,我还逆行,不但没快多少,反而把秩序搞得更乱。万一撞上车或者人,后果我想都不敢想。”

经过批评教育,民警依法对肖某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并责令她提交书面检讨。肖某当场写完检讨,字迹工工整整,里面写着:“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对不起路上的其他司机,愿意接受处罚。”
中队长杨帆事后说,网友的视频举报帮了大忙,“现在人人都是交通监督员,违法行为藏不住”。他也提醒广大驾驶员:路再堵、事再急,安全永远是第一位。逆行不是捷径,是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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