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讯员 李梓杰 刘露
日前,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标的额为1100余万元的涉企合同纠纷案。法院善意执行,采用“分期履行+冻结债权”方案,最终欠款全额执行到位,被执行企业生产线未受影响、百余名工人正常在岗。

2024年,某发展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某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000余万元,双方诉至法院。同年12月,经法院调解,双方确认某发展有限公司需支付本金及利息共计1100余万元。此后,因该公司未按调解协议约定期限履行付款义务,某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向青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到现场调查发现,被执行企业生产车间内的机器设备仍在运转,百余名工人正常上班。若按常规流程直接查封、扣押机器设备并进行司法拍卖,可能导致企业停产、工人失业,申请方的债权亦难以足额实现。
执行干警未采取即时强制扣押措施,而是多次组织双方企业负责人协商,同时开展相关调查。经调查,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公司在第三方公司有即将到期的债权近1050万元。
结合案件事实与企业经营状况,法院提出“分期履行+冻结债权”的和解方案:被执行企业先行支付50万元,同时向第三方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被执行公司享有的近1050万元债权,要求第三方公司在债权到期后将款项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其间,被执行公司的机器设备由企业继续使用,但不得转移变卖。
和解协议达成后,执行干警持续跟踪履约进度与企业经营情况。近日,上述债权到期,第三方公司将近1050万元案款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本案全部执行到位。申请方足额受偿,被执行方生产线得以保全,生产经营逐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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