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法院精准施策,促推主动履行
2025-09-21 19:30:00 来源:极目新闻

新闻通讯员 邓爽 周颖桐

“荆楚雷霆2025武汉行动”期间,武汉法院始终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深化强制执行措施精准适用,面对恶意拖延履行、企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促推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实施查封,有效震慑

“这笔钱能追回来,多亏了你们的帮助!”周某特意给汉阳区法院执行法官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去年下半年,周某为严某提供劳务时受到人身损害。后经汉阳区法院审理,判决严某赔偿周某8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严某不仅迟迟未履行法律义务,人也不见踪影。数月前,周某向汉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多方走访调查,了解到严某在外省某地从事货物运输工作。执行法官立即奔赴该地,走访该地运输公司、物流园区,终于查到了严某的住所地。

执行法官在严某住所蹲守了一天,却扑了个空。经了解,严某的运输路线经常更换,并不固定。为此,执行法官迅速调整策略,想办法通过当地的运输平台与严某取得联系。电话中,严某态度恶劣,称目前还不了钱。

鉴于严某的现实表现,执行法官依法向车辆登记地车管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果断对严某运营车辆进行查封。

查封车辆后,执行法官再次电话联系严某,释明法律规定,“查封车辆,主要是禁止车辆所有人进行买卖、过户、抵押等影响执行的行为。目前虽然不影响你使用车辆,但若你再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处置该车辆,并可对你采取拘留措施。”

经过执行法官数小时的释法明理,严某主动现身,一次性全额支付了8万余元赔偿款。

决定扣押,督促还钱

李某曾在某工程公司工作三年多,因薪酬问题与公司发生纠纷。李某将公司诉至新洲区法院后,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支付8万余元。然而,该工程公司支付首期款项后,剩余的4万余元却迟迟不支付。李某向新洲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到该工程公司注册地走访调查,未找到公司负责人。通过网络查控,法官发现该公司银行账户前期突然转走几笔大额资金,目前所剩余额远远不够偿还欠薪。法官还了解到,该公司名下登记有多辆机动车,但车辆下落不明。

“无论是钱还是车,找到财产,就能推进案子!”执行法官继续深入查找。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闷热的午后,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李某打来的电话,称在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现被执行人公司的车辆。法官当即赶赴现场,正准备依法扣押车辆时,该工程公司负责人却匆忙赶来了,企图阻碍执行。

“我们了解到,你公司前期将银行账户的资金大部分转走了,造成所剩余额不够偿还欠薪。鉴于你公司长期拖延履行,我们将依法扣押你公司车辆。”执行法官现场对该公司负责人释法。

面对确凿的证据,公司负责人急了,“法官,我们认识到错误了,马上筹钱,明天一定将所有欠款付清。”

执行法官现场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决定暂缓扣押车辆。

次日一早,该工程公司如约支付了拖欠的4万余元劳动报酬。

及时冻结,迅速破局

两年前,王某向余某购买一批货物,余某按时交货后,王某拖欠货款迟迟未支付。数月前,余某将王某诉至蔡甸区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王某限期支付拖欠货款及逾期利息共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未履行,余某向蔡甸区法院申请执行。

经全面调查,法官发现王某银行账户内金额不足以清偿本案债务,到其登记的住址地走访调查,了解到王某不在此处居住已久。

执行法官迅速调整思路,将查控范围延伸至金融理财产品领域,发现王某在某保险公司持有有效分红型商业保单,其累积的现金价值高达几十万元。向保险公司核实情况后,法官向保险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冻结该保单的现金价值,同时依法向王某送达了冻结保单权益告知书。

收到告知书后,长期不见踪影的王某主动打来电话,询问法官为何冻结其商业保单的现金价值。法官明确告知,“商业保单的现金价值,并不具有人身依附性和专属性。在强制执行阶段,一旦发现你名下有可供执行的商业保险产品,法院可依法冻结,并予以强制退保,提取你的保单现金价值进行执行。”

“法官,之前我以为钱放在商业保险里面,你们就拿我没办法。现在,我来还款了,请您解冻我的保单……”在法律的威慑下,王某次日便将2万余元全额支付给余某,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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