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两年,男子拒不还债却在朋友圈炫富,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
2025-10-19 16:54:00 来源:极目新闻


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顿煜卿 柳立健

口口声声称自己无力偿还借款,却在朋友圈晒起了豪车、黄金以及各种奢侈品。近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39岁的桂齐(化名)与胡军(化名)是多年的好友。2021年,桂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胡军借款60万元,借款到期后桂齐拒不还款。胡军诉至汉阳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桂齐向胡军偿还60万元本金及利息。

法院判决生效后,桂齐仍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胡军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经网络查询,未发现桂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法官依法向桂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桂齐仍未履行义务,且拒不报告财产情况。

2025年初,执行法官得到了执行线索:胡军居然在朋友圈晒起了豪车、黄金以及各种奢侈品。执行法官立即与桂齐取得联系。在核实其朋友圈炫富情况后,严厉批评其有能力履行却拒不执行行为,督促其履行偿还义务。

“在电话沟通中,被执行人态度相当恶劣。”执行法官告诉新闻记者,在通话中桂齐向执行法官叫嚣,“我就是没钱还,有本事你们来找我啊!”

面对桂齐的拒不执行,执行法官继续调查执行线索。发现桂齐存在大量与其自述财产状况不相符的高额消费行为。不久前,桂齐私下新开的一张银行卡资金来往高达120余万元。桂齐还以人民币39万元的价格购置了一辆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轿车,并将该车登记在其女友名下。

在掌握充足的案件线索后,法院运用“法院+公安+检察院”执行联动机制,立即组织召开公检法会商联席会。经过研判,法院认为,桂齐的行为明显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法定构成要件。

法官当天向公安机关移送桂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关证据材料。公安机关也立刻开通“绿色通道”,并于次日予以立案侦查。

进入公安侦查阶段后,桂齐被依法逮捕,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随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汉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桂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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