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讯员 唐时杰 刘玥芽 陶晖
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塔子湖街派出所辖区人口密集、治安复杂,日均接警量60起,其中六成以上属于民间纠纷、求助咨询等非案件警情。如何高效化解矛盾、释放警务资源?2023年9月,塔子湖派出所调解室完成升级,街道综治中心派驻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李幼春,湖北卓思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兼调解员张李鑫常驻于此。一个由“公安派出所+街道综治中心+律师事务所”构成的联调模式,悄然在这片热闹的街区运转起来。

从“不理解”到“心服口服”
今年5月,刘女士因与吴女士之间的经济纠纷,认为自己被“骗”14余万元,来到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刘邦成详细了解情况后,认定此事属民事借款纠纷,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经过近一小时的解释,刘女士仍然情绪激动。
此时,刘邦成将她引导至调解室。驻所律师张李鑫耐心倾听,逐项梳理材料,清晰区分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法律界限。一番专业而透彻的分析,终于让刘女士理解了事件性质。随后,张律师还为她提供了证据收集与诉讼指引等建议。最终,两位当事人在调解室自愿达成还款协议。
一场意外摔倒背后的“情理法”
9月的一天,冯先生夫妇匆匆来到派出所报警称,母亲买菜回家时,身旁一名孕妇不慎摔倒。他们希望警方固定现场视频,以备后续责任认定。民警调取监控发现,孕妇是因手中快递遮挡视线,踩到路边拖菜小车导致失衡,纯属意外。

然而,孕妇一方认为摔倒与冯母有关,要求赔偿各项费用。调解室内,双方情绪激动。律师张李鑫结合视频,细致讲解了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与“公平责任”原则,从法理上厘清责任归属;调解员则从人情事理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孕妇家属表示理解,冯先生也表示善意,不再追回之前垫付的医疗费。一纸调解协议,让这场意外平稳落地。

邻里噪声纠纷中的“法与情”
12月初,某小区上下楼的邻居因噪声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楼下觉得楼上吵闹,甚至怀疑电表遭破坏;楼上则指责楼下使用“震楼器”报复。社区民警将双方请进调解室。

调解过程中,楼下业主主动说明自己曾外出多日,排除对楼上的误解;楼上业主也出示了家具防噪措施图片。律师从证据角度解释了“怀疑”与“认定”的区别,并结合2026年1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噪声扰民的新规定开展普法。调解员则以真实案例,娓娓道出邻里和谐的重要性。随着沟通深入,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最终握手言和。

据统计,塔子湖派出所内调解室自运行以来,月均成功调解纠纷30余件。这一模式不仅实现了“法、理、情”的融合,更成为派出所警务工作的“减压阀”。

“律师提供法律支撑,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我们民警也能更专注于案件办理。”派出所所长邓浩表示。中立第三方的参与,增强了调解的公信力;专业法律的介入,让当事人更易信服、更愿履行协议。

此外,调解室还承担着普法教育的功能。每一起纠纷的化解过程,也是一次生动的法律课堂,从源头提升了居民的法律意识,减少矛盾发生。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塔子湖派出所的这一探索,走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层新步伐。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既促进了社区平安,又传播了法治精神,踏出“平安法治江岸”建设的踏实脚印。

调解室装满了老百姓的期盼与信任,在这里,矛盾不必升级为案件,对立方可以握手言和;而法律条款,也不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生活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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