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革命史迹保护办法》,鼓励市民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保护
2025-12-27 11:42:00 来源:极目新闻

新闻记者 李庆

近日,武汉出台《武汉市革命史迹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革命史迹应当实行原址保护,因特殊情形确实需要实施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据了解,《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所称革命史迹,指自1840年起,中国人民实现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建设社会主义现代中国的历史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的遗址、遗迹和纪念设施。主要包括:重要机构、重要会议旧址;重要事件和重大战斗遗址、遗迹;重要人物故居、旧居、活动地、墓地;具有重要影响的烈士事迹发生地、烈士墓地;各类烈士陵园、纪念馆、纪念碑等纪念设施;其他重要遗址、遗迹和纪念设施等。

《办法》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革命史迹保护,市、区政府对革命史迹保护工作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褒扬激励。

武汉革命史迹是近现代中国革命历史的重要实物见证,是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办法》提出,革命史迹中不可移动文物、烈士纪念设施、优秀历史建筑等,应当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禁止侵占保护范围内的土地,禁止污损、侵占、破坏相关设施,禁止在保护范围内开展有损革命史迹环境和氛围的活动。

《办法》明确,列入革命史迹名录并具备开放条件的博物馆、纪念馆、烈士纪念设施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免费向社会开放,提供陈列展览、展示体验等服务。鼓励其他革命史迹场所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鼓励向社会开放的革命史迹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重大革命事件纪念日延长开放时间,增加讲解频次,满足公众参观需求,鼓励和支持英雄模范、专家学者等群体担任志愿讲解员、文明引导员,弘扬传播革命历史文化。

为进一步加强革命史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革命史迹旅游资源开发,将革命史迹与自然景观、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有机整合,促进革命史迹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打造革命史迹旅游精品线路和品牌。

违反《办法》规定,侵占、破坏、污损革命史迹或者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进行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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