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讯员邓洲 鞠璇 陈诗露
近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通报2025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及成效明显地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探索建立的“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入选成效明显项目,获全省通报表扬。

面对行政案件数量攀升、争议化解难度加大等情况,洪山区人民法院自2025年起创新推行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推动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主动审视、及时纠正执法瑕疵,实现行政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从个案化解向系统治理转变。
机制引领,推动执法理念转变
洪山区人民法院率先出台《行政机关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自评自纠的启动条件、适用范围与操作流程,为行政机关提供清晰指引。机制运行以来,行政机关逐步从以往“被动应诉”转向“主动纠错”,2025年第三季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较第二季度提升25.49个百分点,达66.15%。
全程“体检”,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该机制贯穿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诉前依托“洪山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等平台,指导行政机关排查风险、减少诉讼增量;诉中围绕争议焦点开展专项“法治体检”,帮助行政机关对照司法标准自查自纠;诉后结合审判结果开展倒查,推动执法效能持续提升。在一起诊所诉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中,行政机关通过自评机制主动调整处罚幅度,实现“罚当其过”,彰显执法力度与温度的统一。
协同共治,凝聚争议化解合力
洪山区人民法院与案件多发的行政机关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通过专题授课、座谈研讨等形式,助推执法规范化。2025年,洪山公安分局在办理55万余件行政类案件中,涉诉案件仅43件,其中通过自评自纠成功化解20件,涉诉纠纷成讼率显著下降。
延伸职能,促进源头治理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败诉率上升的情况,法院及时向区政府发送司法建议,推动共性问题整改。此外,通过选取典型案件在市委党校公开开庭,组织全区150余名党政主要负责人旁听庭审,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2025年,该机制成功化解“一人多案”8件、重点领域纠纷122件、群体性纠纷3件,有效减少程序空转,节约司法与行政资源。
目前,该机制相关经验已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调研会上作交流,并获《法治日报》整版报道。从“被动应诉”到“主动纠错”,从“个案化解”到“源头治理”,洪山区人民法院将持续以机制创新破解行政审判难题,以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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