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杨洋
一场龙卷风,让合作企业反目对簿公堂。经过法官一番暖心调解,工程款争议迎刃而解,双方商业信任重归如初。近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奓山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某钢结构公司(承包人)与被告某建筑公司(发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由原告承建被告厂房的钢结构工程。施工期间,双方就合同内的工程造价已完成结算,无任何异议。不料工程尚未交付,2021年一场罕见龙卷风突袭工地,造成部分已完工钢结构毁损。
灾后,原告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维修,并向被告发送工作联系函,主张被告支付维修费、人工费。被告负责人在联系函上签字“情况属实,按实际产生费用进行决算”,原告据此认为被告认可该笔费用,多次索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而被告则辩称双方始终未就具体金额达成一致,签字仅代表同意按实际费用决算,并非认可原告的报价。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细节,明确争议核心在于工作联系函上的表述存在歧义。被告虽已签字,但“按实际产生费用进行决算”,究竟是认可金额,还是仅同意启动后续的决算程序,双方理解产生分歧。
法官深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会让双方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增加,还可能使合作关系彻底破裂,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为妥善化解矛盾,法官仔细查阅了双方合同、往来联系函及相关记录,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决定以调解方式破解难题。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没有急于评判是非,而是先坐下来,分别给双方掰开揉碎讲起了法理。哪些是合同里白纸黑字的约定,哪些是法律对不可抗力的明确界定。“你们两家企业原本是携手做事的合作伙伴,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伤的不仅是和气,更是彼此的信任。”
等双方情绪渐渐平复后,法官话锋一转,引导他们回望当初合作时的初衷。“当初你们一拍即合,不就是看中彼此的靠谱,想一起把项目做好,各自赚得口碑和收益吗?现在别被眼前的争议绊住,静下心来算算这‘三笔账’。”承办法官说。
“真要是走诉讼程序,光是工程造价鉴定就得花不少钱,再加上来回奔波、耽误经营的时间,这些隐性成本加起来,说不定比你们争的那点维修费还多。到最后可能是赢了官司,亏了本钱,得不偿失。”首先,承办法官算了第一笔“经济账”。
法官看着两家企业的负责人,接着算了第二笔“信誉账”:“你们都是在蔡甸本地扎根经营的企业,抬头不见低头见,圈子就这么大。今天因为这点事闹僵了,传出去不仅坏了自己的口碑,以后谁还敢放心跟你们合作?长远的生意、稳定的伙伴,可比眼前这点蝇头小利金贵多了。”
第三笔是“情面账”。法官指着窗外,提起那场突如其来的龙卷风:“那场天灾是谁都不想遇到的,属于不可抗力,不是哪一方的错。换个角度想,受灾之后你们第一时间想的都是怎么把工程修好,这份责任心难能可贵。既然是一起扛过灾的伙伴,更该互相体谅,共担风险,而不是互相推诿,把对方当成‘敌人’。”
经过法官调解,双方情绪逐渐缓和,最终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支付原告部分工程款,这场纠纷得以一次性妥善解决。
承办法官提醒,在商事交往中,诚信履约是根本准则,签订合同、出具函件时,表述务必严谨规范,明确核心内容,避免因模糊表述引发理解歧义;遭遇不可抗力等突发情况,合同双方应秉持诚信原则互谅互让、共担风险,及时采取减损措施并友好协商后续事宜;主张相关费用需留存完整证据链,确保权益有充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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