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明瑞烦 胡行
近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6000余元的人身损害赔偿小额案件。执行干警通过线下摸排、依法惩戒与释法明理等多项举措并行,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全部义务,让生效判决真正落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申请人胡军(化名)与被执行人王琪(化名)曾为同事。2025年3月,两人因工作琐事发生口角,王琪动手将胡军打伤,胡军住院治疗12天。公安机关随后对王琪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经法院审理判决,王琪需赔偿胡军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000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王琪并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胡军向蔡甸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首先通过线上查控系统查询王琪的财产状况,发现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向王琪送达传票,传唤其到庭说明情况,王琪却拒不到庭;执行干警电话沟通时,王琪态度恶劣,明确表示“没钱,不赔”,执行工作陷入停滞。
“这笔钱虽然数额不大,却是申请人的治病钱,关乎他的切身利益。”承办法官表示,法院没有因为案件标的小、暂时查无财产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而是决定“一执到底”,全力为申请人追回赔偿款。
为找到被执行人王琪的下落,执行干警调整办案思路,从线上查控转向线下实地摸排。他们先后走访王琪户籍地社区、对接小区物业公司,还协调公安机关调取相关信息,多方搜集线索,最终发现王琪并未在户籍地居住,而是频繁出现在其配偶工作的某快递驿站附近。
锁定线索后,执行团队迅速前往该快递驿站,通过王琪的配偶掌握了其确切行踪。此后,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敦促王琪履行义务,但王琪仍心存侥幸,拒不配合。鉴于王琪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蔡甸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戴上手铐的王琪终于意识到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拘留期间,执行干警并未简单“一拘了之”,而是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耐心向王琪释法明理,讲解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的教育引导下,王琪幡然醒悟,主动联系家属筹集赔偿款项。
最终,王琪将6000余元赔偿款一次性足额支付给胡军,并当场写下悔过书,深刻检讨自己因冲动伤人、侥幸逃避执行的错误行为,承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鉴于王琪已履行全部义务且真诚悔过,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他的拘留措施。胡军收到赔偿款后,也向法院出具了结案证明。
“5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看似金额不大,却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容不得半点马虎。我们必须用足线下调查、拘传、惩戒等手段,让每一份生效判决都能得到切实履行,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承办法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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