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彭星云
“有了这笔钱,我家孙子终于可以安心上学了。”近日,武汉市民胡军激动地说道。他6岁的孙子即将进入幼儿园大班。在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法官的帮助下,胡军拿回了所欠工程款。胡军孙子的学费有了着落。
2021年至2023年7月间,胡军承接某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汽车智造基地道路及雨水管网工程项目。按照约定,胡军负责雇请了多名农民工为项目施工提供劳务。劳务报酬按照实际工时据实结算,劳务费依据施工进度按月支付。
在完工后,某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案涉工程项目负责人与胡军核对工程劳务及机械施工费用,双方核算后费用为33万元整,并于2024年9月书写结算单。
“对于这笔工程款项,我多次催要,但他们一直拖延搪塞。”胡军说。据了解,面对胡军的催要,作为分包方的某工程建设集团公司多次以总包单位工程款未到账为由,拒不付清欠款。
经多次索要无果后,胡军于2025年2月,向汉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项目分包公司支付劳务报酬及铲车租赁费33万元。
2025年4月8日,胡军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汉南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依法予以准许,及时冻结该项目分包公司账户存款33万元。
2025年4月29日,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湘口人民法庭一审判决项目分包公司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胡军劳务费及机械租赁费33万元。2025年6月,项目分包公司提出上诉。同年8月,二审法院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我们考虑到胡军班组雇请的农民工中,有16名农民工家中的子女开学报名亟需资金,先后四次联系项目分包公司。”承办法官告诉新闻记者,法官反复开展判后答疑和释法明理工作,希望其充分考虑农民工的现实困难。
项目分包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承办法官反复疏导后,态度逐步发生了变化,最终表示愿意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在9月开学前夕,项目分包公司主动向胡军转账33万元。16名农民工的“烦薪事”得以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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