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讯员董星星 王丽兵
“法官,剩余21万元本金及利息已全额支付。”11月初,武汉某化工公司负责人说道。该公司被某能源公司拖欠一笔货款,经过法院善意执行,最终帮助企业拿回了钱款。

今年5月,某化工公司因43万元货款被拖欠,将某能源公司诉至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受理后分析纠纷成因,考虑到双方均为本地长期经营企业且有合作基础,组织调解促成协议。双方约定,能源公司于三个月内付清全部货款及相应利息。同年10月中旬,因能源公司未按期履约,化工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依法向能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自评表》。能源公司负责人随即联系执行员,说明公司账户已到账22万元,愿意配合扣划,但该公司正参与重要项目投标,账户冻结将影响投标资格,请求不冻结账户。同时,负责人承诺就剩余款项出具欠条,后续回款到账后立即偿还。
执行员核实能源公司经营情况、投标事实及还款方案后,向化工公司同步反馈。化工公司负责人起初对能源公司的投标需求存疑,担心还款拖延。执行员结合调查结果说明,能源公司此前无被执行记录,信用状况良好;若采取冻结账户等强制措施,可能导致企业经营恶化,反而不利于债务清偿。
经考量,化工公司同意先扣划22万元,暂不冻结账户。该执行方案为能源公司保留了投标资格,其顺利参与并成功中标关键项目。11月初,能源公司按承诺一次性付清剩余21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案件顺利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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