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坏交通设施后逃逸,汉阳交警:行政拘留并赔偿!
2025-12-22 15:36:00 来源:极目新闻

新闻通讯员 易家帅

“撞坏交通设施后,为何不报警就离开现场?”近日,武汉汉阳交警依法查处一起撞损交通设施后肇事逃逸案件,违法驾驶人刘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并面临相应赔偿。

12月9日上午,汉阳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一中队民警在鹦鹉大道开展巡逻时,发现铜锣湾广场门前的机非隔离水泥墩被撞损,现场未见肇事车辆与驾驶人,疑似肇事逃逸。大队事故专班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取周边视频资料,迅速锁定嫌疑车辆及驾驶人。

经查,12月8日23时19分许,驾驶人刘某驾驶车牌号为鄂A4W×××的小型客车,沿鹦鹉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汉阳大道路口调头时,撞上机非隔离水泥墩,导致交通设施受损。事故发生后,刘某未报警,仅停车捡起脱落的保险杠便驶离现场,并于事后自行修车,企图掩盖事实。

12月11日,在掌握充分证据后,民警依法传唤刘某至大队接受调查。面对清晰的视频证据,刘某对其撞上交通设施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其交代,当晚驾车调头过程中,不慎撞上机非隔离水泥墩发生事故。因车辆未购买保险,为逃避赔偿责任,刘某心存侥幸,选择逃离现场并私下维修车辆,殊不知仍难逃法网。

刘某已构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二款规定,汉阳公安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900元、行政拘留3日的严厉处罚。

交警温馨提示:驾驶途中如发生撞损交通设施等事故,请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第一时间报警处理。任何擅自逃离、隐瞒行为均属违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公共交通安全设施需要共同维护,切莫心存侥幸、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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