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讯员 易家帅
酒后驾车是驾驶员的大忌,是万万不可触碰的法律底线。但是近日在武汉市汉阳区,一男子在酒后驾车被查后,非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再次侥幸上路,结果没开多远被民警再次查获,最终受到依法严厉处罚。

12月11日晚,武汉市汉阳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六中队在汉阳大道和龙阳大道附近开展酒驾专项整治。20时49分,一辆车牌号为渝B18×××的黑色皮卡车在行驶至检查点约50米处时,突然靠边停车。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并对驾驶人吴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暂扣其驾驶证,并现场讲解酒后驾驶的相关安全知识以及危害性,同时严格督促吴某联系代驾将车辆安全驶离。
然而,时隔不到3小时,当晚11时许,大队二中队在汉阳大道蟠龙路附近设置检查岗时,再次发现同一辆黑色皮卡车沿汉阳大道由东向西驶来。令人意外的是,驾驶人竟仍是吴某。经现场呼气式酒精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2mg/100ml,依然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核实,吴某在当晚第一次被查处后,让代驾开出一段距离后将车辆停放在路边,随后独自在车内休息了一会,自认为酒精已挥发,便再次侥幸驾车上路,不料仅隔不到3小时又被交警查获。由于吴某在同一天内两次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汉阳公安将对其作出罚款4000元、暂扣驾驶证等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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