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课间嬉戏时不小心受伤 ,综治中心协调多方化解纷争
2026-03-11 19:30:00 来源:极目新闻

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张亚莉

课间十分钟的奔跑和嬉闹,本是校园里最鲜活的日常。可谁能想到,一块年久失修的开裂瓷砖,竟会成为伤人利器。近期,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治中心的速裁法庭内,一起校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法院、公安、综治的协同努力下画上圆满句号。

王强与李明(化名)都是初二的学生。平时两人也是好朋友。2025年5月的一天早晨,两人在走廊嬉戏时,李明胳膊不慎撞上墙壁瓷砖,导致肌腱严重损伤。

“这显然是学校的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明家长既心痛又气愤,认为学校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负全责。而校方则认为是瓷砖问题,但强调学生课间不当追逐是诱因。同时,王强家长直呼委屈,认为祸根在学校管理疏忽。三方各执一词、情绪对立,矛盾迅速陷入僵局。

武汉经开区综治中心在受理此案后,迅速协调法院、公安、教育部门及学校等多方力量,将这起纠纷纳入多元解纷工作体系。不仅提供了专业调解场地,更承担起资源协调、信息流转的枢纽职责。武汉经开区综治中心一边快速对接三方诉求,安抚情绪;一边邀请经开法院法官、沌阳派出所民警介入。

学生在校园受伤,学校的安全保障义务到底边界在哪?承办法官余倩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学校对在校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法定义务。“在此案中,开裂瓷砖是长期存在的显性隐患,校方未及时排查修复,是损害发生的根本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两名学生在走廊上追逐嬉戏,存在一定过错,需自担部分责任。”余倩说。

然而,在调解一开始,李明的家长便向学校索要10万元的经济赔偿。一次性支付大额赔偿,校方和家长都倍感压力。关键时刻,调解法官在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中,参考了多起校园纠纷解纷案例后,决定引入“保险先行赔付”的创新机制。方案随即确定: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为受害家庭解燃眉之急;保险未覆盖部分,再按责任比例分担。

“有一次调解从上午9时一直延续到下午4时。”余倩说。

最终,在多方共同协商下,三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签署调解协议。按照约定,保险公司与学校向李明赔偿4万元。事后,武汉经开区人民法院主动跟踪督促各方赔付到位,纠纷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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